住房公积金制度逐渐完善,为市民提供了更加便捷的住房保障。珠海作为沿海开放城市,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公积金贷款政策不断完善,为市民提供了更多安居乐业的机会。本文将从珠海公积金贷款政策、申请流程、贷款优势等方面进行详细介绍,以帮助市民更好地了解这一住房保障新选择。
一、珠海公积金贷款政策
1.贷款额度:珠海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具体金额根据个人账户余额、贷款年限和房产价值等因素综合确定。
2.贷款年限:珠海公积金贷款年限最长可达30年,贷款年限与借款人年龄、贷款金额和还款能力等因素相关。
3.贷款利率:目前,珠海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五年期以上贷款基准利率,具体利率根据国家政策调整。
4.还款方式:珠海公积金贷款可采用等额本息或等额本金两种还款方式,借款人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
二、申请流程
1.查询个人账户信息:借款人需登录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或前往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个人账户信息。
2.准备相关资料:包括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收入证明、房产证明等。
3.提交贷款申请:借款人可前往公积金管理中心或通过网上服务平台提交贷款申请。
4.审批贷款: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借款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并在一定期限内给出审批结果。
5.签订贷款合同:借款人与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贷款合同。
6.办理抵押登记:借款人需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
7.放款: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贷款资金划拨至借款人指定的账户。
三、贷款优势
1.低利率:相比商业贷款,公积金贷款利率更低,减轻借款人还款压力。
2.手续简便:公积金贷款申请流程较为简便,节省时间和精力。
3.期限灵活:公积金贷款年限较长,可满足不同借款人的需求。
4.支持二次抵押:借款人在偿还部分贷款后,可申请二次抵押贷款。
珠海公积金贷款作为一项重要的住房保障措施,为市民提供了更加便捷、实惠的贷款方式。在政策扶持和市场需求的双重驱动下,珠海公积金贷款将继续发挥重要作用,助力更多市民实现安居梦。在此,提醒广大市民,要充分了解公积金贷款政策,合理规划个人财务,为自己和家庭的幸福生活打下坚实基础。
随着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的不断扩大,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承载能力也是越来越大。而事情都是相对的,因为公积金贷款越来越受到重用,所以有关公积金贷款的规定也是越来越多。下面我们来看一下珠海公积金提取主要有哪些规定呢?
一、办理分类指引
二、中心及各管理部审批业务需提交资料(原件)
(一)、购房提取审批(一次性付清房款购房或购房贷款的):
(1)个人住房公积金使用申请表;(2)身份证;(3)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折;
(4)购买一手商品住房的提供①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②购房发票或房地产权证。
购买二手住房的提供①房产证或市房地产登记中心出具的房产交易过户回执;②契税凭证、购房发票。
上述情况申请人应于购房后的3周年内提出申请(即从有效购房合同签订的年月或房地产权证上所注明的购房年月计起,至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时间止),在购房三年内可一次审批至三年。
(二)、偿还银行购房贷款:
(1)个人住房公积金使用申请表;(2)身份证;(3)个人住房公珠海公积金贷款资料积金存折;(4)与银行签订的购房贷款合同;
(5)贷款所购住房的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在地的房管部门出具的当月房地产抵押(按揭)登记(证明)表或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建行储户且于2011年11月28日之后经审批提取公积金的,因同一套房产同一原因非初次申请的不需提供第(5)项材料。
(6)偿还银行购房贷款的还款凭证(申请当月有还款记录的“供楼存折”或“对账单”)。
如还款凭证账号与购房贷款合同中注明的还款账号不一致或购房贷款合同中未注明还款账号的,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还款账号与购房贷款合同的关联证明。
(三)、借款购房(非银行借款):
(1)个人住房公积金使用申请表;(2)身份证;(3)个人住房公珠海公积金贷款资料积金存折;(4)房地产权证;(5)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有效借款购房凭证。申请需与上一次银行提取的时间间隔满12个月以上。
(四)、自建住房:
(1)个人住房公积金使用申请表;(2)身份证;(3)个人住房公珠海公积金贷款资料积金存折;
(4)建设或规划、国土部门当年批准的报建、开工许可文件。
(五)、翻建住房:
(1)个人住房公积金使用申请表;
(2)身份证;
(3)个人住房公珠海公积金贷款资料积金存折;
(4)房地产权证;
(5)施工队提供当年拆除、重建房屋项目的翻建住房工程预算书(需经营范围有建筑、室内外装修的施工单位盖章);
(6)建设或规划部门当年的批准文件。
(六)、大修住房:
(1)个人住房公积金使用申请表;
(2)身份证;
(3)个人住房公珠海公积金贷款资料积金存折;
(4)房地产权证;
(5)施工队提供当年牵动或拆换房屋部分主体构件项目的大修住房工程预算书(需经营范围有建筑、室内外装修的施工单位盖章);
(6)建设或质检部门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
上述情况房龄原则上要满10年以上(以房地产权证的登记日期计起),同一房屋再次大修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需间隔5年以上。
(七)、租赁住房:
(1)个人住房公积金使用申请表;
(2)身份证;
(3)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折;
申请人及配偶在本地名下均无所有权住房,且申请需与上一次银行提取的时间间隔满12个月以上。
(八)、因患重大疾病:
(1)个人住房公积金使用申请表;
(2)身份证;
(3)个人住房公珠海公积金贷款资料积金存折;
(4)当年医院重大疾病证明、当年医疗费用缴纳凭证;
(九)、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子女读书:
(1)个人住房公积金使用申请表;
(2)身份证;
(3)个人住房公珠海公积金贷款资料积金存折;
(4)民政部门发放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
(5)当年录取通知书、当年学费缴纳通知。
三、直接在委托银行办理业务需提交资料(原件)
(一)、离退休:(1)身份证珠海公积金贷款资料;(2)己封存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折;(3)《珠海市社会保险基本养老金待遇核定单》,或男55周以上、女50周岁以上凭身份证办理。上述情况可注销账户,本息一次性结清。
(二)、本市户籍人员失业:
(1)身份证珠海公积金贷款资料;
(2)己封存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折;
(3)就业失业登记证(记载了失业登记的)。
上述情况可注销账户,本息一次性结清。
(三)、外地户籍来珠务工人员因离职返回原籍:
(1)身份证珠海公积金贷款资料;
(2)己封存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折;
(3)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或我市社保部门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停保(或转出)证明。
上述情况可注销账户,本息一次性结清。
(四)、调离本珠海公积金贷款资料市:
(1)身份证珠海公积金贷款资料;
(2)己封存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折;
(3)本市户籍的提供派出所开具的户口迁出本市的证明;或新工作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的住房公积金账户情况证明。
上述情况可注销账户,本息一次性结清。
(五)、出国(境)定居:
(1)身份证珠海公积金贷款资料;
(2)己封存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折;
(3)出国(境)护照签证(公证翻译);
(4)原籍派出所的户口现状证明或定居国外事馆(办)的定居证明(公证翻译);
上述情况可注销账户,本息一次性结清。
(六)、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1)职工死亡证明(被宣告死亡的须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判决书);(2)己封存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折;(3)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4)人民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证明继承人(或受遗赠权)的有效法律文书;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监护人申请提取的,监护人应当提交监护证明及监护人身份证。上述情况可注销账户,本息一次性结清。
(七)、市内调动公积金帐户合并: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3-09-25,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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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提取材料
一、住房类
1、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未全额付清购房款的办理本项提取手续所需资料:
(1)单位审核盖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珠海公积金贷款资料申请表》和《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
(2)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原件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对账簿或联名卡);
(4)售房单位名称、行号及收款账号;
(5)首期付款的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6)购房相关要件(购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的持已在房产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购房改房的需持市房改办的“售房批复”及购房协议,购省直房改房的需持资金审批表及购房协议;购集资建房的需持市房产局集资建房批复或省主管部门的集资建房批复及购房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2、购买首套自住住房、已全额付清购房款的办理提取所需资料:
(1)单位审核盖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珠海公积金贷款资料申请表》和《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原件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对账簿或联名卡);
(4)《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
(5)全额购房发票或正规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材料(买房租房版)
二、非住房类
1、职工因离休、退休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所需资料:
(1)单位审核盖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珠海公积金贷款资料申请表》和《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原件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对账簿或联名卡);
(4)劳动、人事部门颁发的本人《离休证》或《退休证》,未取得离、退休证的,本人身份证上注明的年龄应达到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男职工60周岁、女职工55周岁),并由所在单位劳动人事部门出具证明。
2、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所需资料:
(1)单位审核盖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珠海公积金贷款资料申请表》和《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原件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对账簿或联名卡);
(4)市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丧失劳动能力的伤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3、外地在汉从业人员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所需资料:
(1)单位审核盖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珠海公积金贷款资料申请表》和《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原件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对账簿或联名卡);
(4)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公积金贷款虽然省钱,但是贷款却是需要一定的流程,需要收入证明、婚姻证明以及其他各项材料,这算的上是很复杂了。那么,珠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哪些必备条件和申请资料呢?
贷款办理:职工在购买自住住房时,可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
办理场所:珠海珠海公积金贷款资料市各承办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交通银行、华润银行、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光大银行,各银行联系信息附后)
办理要件(原件):
1、必备要件
(1)《珠海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购房组合贷款申请审批表》(可在各承办银行领取);
(2)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折(补登到最新六个月缴存记录);
(3)身份证、军官证等有效身份证明和户口簿、暂住证等有效居留证明;
(4)婚姻状况证明;
(5)贷款经办银行活期储蓄存折(卡)复印件1份(原件备查,用于委托扣款);
(6)收入证明;
(7)房地产登记中心开具的房产套数证明;
(8)资产证明:存折、缴税凭证、车辆等证明材料。
2、其他资料
一手房组合贷款申请资珠海公积金贷款资料料:
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1份、已支付总房款规定比例的首期款发票或专用收据复印件1份(原件备查)。
二手房组合贷款申请资料:
(1)已支付总房款规定比例的首期款资金证明(存折、收据)复印件1份(原件备查);
(2)契税完税凭证;
(3)二手房估价报告。
办理流程:职工提供要件材料→送所购住房的按揭银行初审→由银行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返回承办银行
办理时限:贷款申请资料齐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时限不超过5个工作日。
提前还款
办理场所:珠海市各承办银行
办理要件:
1、提前还贷申请书;
2、借款人身份证;
3、按揭合同;
4、还款存折或卡;
5、房产证。
办理流程:职工提供要件材料到借款银行窗口办理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3-09-25,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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